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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冒充公安机关或其他办案单位的办案人员,以事主银行卡涉嫌洗钱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2017-01-21 10:16:51   来源:   

  犯罪分子以办案单位工作人员的名义通过网络电话给事主拨打电话,使事主来电显示为办案部门对外公布的固定电话号码,谎称在侦办一起案件中发现用事主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并以录口供为由,询问事主以其身份开户的所有银行账户的账号及存款数额,最后称其身份可能已被犯罪分子盗用,需将以其身份开户的所有银行账户冻结,进而要求事主将钱款存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以达到其诈骗钱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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