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项
条 件
假 期
待 遇
单胎
顺产
满7个月生产
98天
(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缴纳生育保险且符合申领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完可至就近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待遇(含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不满7个月早产
难产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出院小结上注明为难产的
增加15天
多胎
每多生育一胎
增加15天
生育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
女方增加30天
陪产假
男方享受10天
陪产假
按正常出勤工资发放。
流产
未满4个月流产的
15天
发放原则与生产的支付规定相同。
满4个月流产的
42天
下列假期是否包含休息日、法定假日
事 项
休息日
法定假日
产假
(顺产、难产、多胎、流产)
包含
包含
生育假
包含
不包含,需顺延
陪产假
包含
不包含,需顺延